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相比,修订草案附加一个新要求,即国家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以应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瘾”状况。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分组审议委员们还认为,草案还应对违法网吧等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一委员认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非常脆弱,如目前这个草案对违法网吧处罚就太轻了,委员建议对于违规网吧 “最低限度是要吊销营业执照,提高罚款的金额,使它无法经营,而不仅仅是加个禁入标志牌”。
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大愚对学生沉溺于网络耽误学业甚至导致心理不正常有很深刻地感受,不少游戏中的传递的不良信息深深地扭曲了他们的行为及对社会与人生的看法,同时对他们的身体健康也有很大的损害。大愚对此深感痛心,但大愚也不赞成委员们的观点,他们看到了问题,但没有切中产生问题的本源。
沉溺于网络与网游的责任必须由网吧来承担吗?大愚自始至今一直见证着网络的普及,也见证同年龄段青少年网络水平越来越高,这里面都有网吧的功劳。现在出现一些发生在网吧中的负面安件,最终都推到网吧身上,这对网吧是不公平的。
网吧,从有遍地开花之势那天起,就有很多部门都能管住网吧,税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派出所、消防、防疫等等都能随时去查,公安局可以查网吧网络系统是否安全与有没有实名登记,文化局可以检查有没有允许末成年人入内的现象,消防队可以检查网吧的防火防盗措施如何,甚至技术术监督局都可以查网吧的电脑有没有3C认证。
这么多单位如果都能执法合理、有所作为的话,网吧处于严厉的监管之下,围绕网吧而产生一些负面案例也不会发生了。但现在不少行政单位,经济利益至上,把网吧看成一条财路,平常最喜欢做的就是罚款,而严密监控或责令整改。其实也不难理解,如果取缔了,这些财路不就断了吗?这些单位的创收从何而来?因此,是某些部门的纵容导致了网吧中负面案件的发生。
网吧作为一种文化展示平台,它的功能、地位与电影院差不多,电影院也是青少年常去的地方,但是就很少发生类似在网吧中的负面案件,为什么呢?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起了很大的作用。一部电影在公映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果电影中出现一些敏感信息,这些敏感片断就要被剪辑掉,甚至整个片子都有可能压下去永远无法与观众见面。可是最容易引起青少年“ 网瘾”的网游游戏呢?在测试期间,有哪个部门去过问过?
在网络游戏产业存在一个产业链,网吧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因此网吧就成了那个“最软的柿子”,谁想捏谁就捏。目前国家的政策是支持网游的,为了网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对网游有网开一面的做法(如没有游戏发行许可制度)。这种粗放式管理难免会有漏洞,难免会出现一些乱子,但是上游开了口,却让下游去堵住,下游堵不住就得承担责任,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吗?!
当然网吧行业本身也有问题,这一点也是无需遮掩的。大愚认为,国内网吧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都可归结为人员素质不高,要解决网吧问题首先要进行网吧主体结构调整。目前网吧最核心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三低:由于资本门槛低,导致人员素质低,运营水平低。不少中小型城市的网吧大都是下岗人员所开,网吧主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存在运营意识低位、能力缺位,更缺少规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政治责任意识,因此也必须进行网吧主体结构调整。
总而言之,网络游戏产业存在一个产业链,出现问题产业链的上游更应该负更多的责任,根子不在网吧。委员们把围绕网游产生的一些负面问题归结于网吧,这是对网吧的认识并不充分、不了解网吧的功能与本质使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些时候是要不得的! |